签署请愿书:单身父母也需要家
立书人以为新加坡住屋政策对于单亲家庭有所不公,因而恳请新加坡政府进行住屋政策改革,使单亲家庭能够在更公正的条件下,经过合理的价位获取稳定住处。以下立书人包括单亲(或曾经当过单亲)父母、单亲家庭子女、以及支持单亲父母的人士。

有许多不同的情况会使个人成为单亲家长。这包括:丧偶、遭配偶遗弃、配偶遭监禁、离婚、未婚生子、以及其他个人无法控制的情况。现有政策在有利于已婚夫妇的同时,却忽视单亲家庭的权益,对该家庭造成极度不必要的困扰和劣势。单亲家庭与双亲家庭一样,都需要一个安定的家,让孩子有机会健康成长。现有政策和规定则迫使单亲家庭时常面对长期等待住屋、搬迁、环境过度拥挤、家庭关系恶化、加深经济压力等困难。

目前处理单亲家庭住屋问题,以“个案”申请方式为主。此做法并非完善,反而无法满足许多单亲家庭的基本需求。立书者请求有关当局通过以下提议,设立更具有包容性的住屋政策,以及相关规则和制度:

- 增加既以人均数计算公共租住房屋收入上限。目前若要申请或租赁公共房屋者,家庭收入均不可超过1500新元。这条规对于许多单亲家长而言,相当不合理,甚至迫使该家长为了解决居屋问题,放弃更好的工作,牺牲提升孩子生活条件的机会。

- 允许对儿女拥有全共同、及部分看管和照顾责任(care and control)的离婚父母,在出售婚姻居所后,立即租赁公共房屋或购买政府补助房屋。在现有法规下,离婚者三十个月以内,禁止租用公共租住房屋、三年内不可申请政府组屋。离婚已经是一个艰苦漫长的法理过程。为了在离婚后给孩子建立和维持安稳的家庭环境,对子女提供相当的保障,离婚者务必即刻解决居住问题。造成延误、不稳定、和经济压力的法规,对离婚者及其儿女只会加重负担和加深煎熬,甚至产生二度伤害。

- 允许未婚母亲与子女拥有家庭核心资格申请组屋。未婚母亲在现有条例下,只能在年满35岁时,以“单身人士计划”购买较小,儿位置偏远的政府津贴房屋。这对谋生和养育子女造成多一层不必要的障碍和困难。

- 提供更明确和易于理解的组屋申请条规。建屋发展局(HDB)官方网站,虽然提供有关不同计划、规则、豁免权、以及资格获取等等信息,但是相关资料却不易理解。一般人在阅读资料之后,仍然遗留许多疑问,而前台工作人员经常不会主动提供对个选项的明确解释,使申请者难以做出知情选择。建屋发展局也应当公开对于“个案”的处理原则,让申请者易于做出知情选择。

- 针对单亲家庭住屋议题建立专门协调单位,减少对 “个案”处理的依赖。单亲家庭在现况下申请公共住屋,必须经过多重渠道,如国会议员和社工等特殊请愿,寻求建屋发展局给予特别考量。这类办法不但效率低,给申请者带来更多困惑和压力,也无法确保成功。作为负责公共组屋的公家机关,建屋发展局有责任与当事人直接协商,为住屋问题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案,而不是依靠国会议员和社工间接沟通,以个案特例处理。

以下收集的个人姓名和身分证号码,将向总理、国家发展部部长、与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部长提交。为了对有关当局更有说服力,招集单位,AWARE(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),必须确保每位请愿书签名者的真实身份,因此务必麻烦您留下身份证(NRIC)号码。谢谢。

为了保护您的个人隐私,父母和个人婚姻状况将永久保密,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。收集婚姻状况资料,是为了让这次请愿书的招集单位,AWARE(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),更加了解立书人的人口数据。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不会在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公开发布。
Sign in to Google to save your progress. Learn more
姓名 *
身份证号码 (为了对有关当局更有说服力,招集单位,AWARE(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),必须确保每位请愿书签名者的真实身份,因此务必麻烦您留下身份证(NRIC)号码。谢谢。) *
您是否是或曾经是单亲父母? (未婚,离婚,丧偶,遭配偶遗弃等) *
您是否是单亲家庭的孩子? *
电邮地址 *
Submit
Clear form
Never submit passwords through Google Forms.
This form was created inside of Association of Women for Action & Research. Report Abuse